通过中间人接收大宗商品报盘的人都熟悉这个流程:一个缩写引出另一个缩写,每一个都附带现成的模板。LOI、ICPO、SCO、FCO、NCNDA。它们确实存在,市场上也在使用,各有用途——但几乎没有一份文件能约束任何人交货或付款。
LOI(意向书)正如其名:买方以概括性的条款表明购买意向。ICPO(不可撤销企业采购订单)加上了“不可撤销”几个字,但仍是一份单方面文件,另一方并没有签字——它所承诺的不可撤销性,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很少站得住脚。
在卖方一侧,SCO(软报盘)是指示性报盘,FCO(正式报盘)则详细列出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交货条件和付款条件。FCO 最接近一项承诺,但仍需双方签署合同才真正具有约束力。
NCNDA(不规避与保密协议)和 IMFPA(佣金保障协议)保护的是中间人,而不是交易本身。当交易链短且公开申报时,它们是正当的;当它们被用来隐藏一条冗长的交易链时,就失去了意义。
真正把意向变成义务的,是买卖合同——载明规格、数量、价格或定价公式、贸易术语(Incoterm)、检验、支付工具和适用法律——并由真正的买方和真正的卖方签署。
在 Our Goods,这些文件都不通过表单提交。它们在审核之后的直接洽谈中处理,而且只限该笔交易真正需要的文件。在此之前,向尚未证明自己有货、或有能力购买的一方索要文件,等于颠倒了流程的顺序。